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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敲警钟!“两热”防控莫侥幸,违法失职必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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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市正值雷雨、高温、高湿多发季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两热”)传播风险持续走高。为全力守护市民健康安全,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执法行动。针对部分单位防控履职不到位、隐患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执法部门坚持“执法+普法”并重,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单位和个人以案为鉴,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案例警示:隐患不除、屡改屡犯,依法严惩不贷

     案例一:企业积水屡清屡存,逾期不改被依法罚款

     辖区某企业因未及时清理露天废弃储水池,导致现场出现阳性积水及蚊虫孳生,此前已被执法部门警告处罚。然而,该企业心存侥幸、敷衍应付。2026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在“回头看”复查中发现,该储水池依然存有积水,蚊幼虫孳生、成蚊飞动,隐患完全未消除。该行为严重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执法部门依据该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彻底整改。

     案例二:幼儿园防控疏漏,菜园多处积水孳生蚊虫

     校园是蚊媒防控的重中之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幼儿园菜园区域管理混乱,露天洗手盆周边的储水容器长期留存积水,废弃轮胎凹陷处同样孳生蚊幼虫。该幼儿园未及时清除积水导致蚊虫孳生,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清空积水容器、清理堆积杂物。

     以案释法:认清法律红线,主动履行防控责任

     上述案例深刻暴露出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悬空。在此郑重提醒:

     1.认清违法后果,切勿心存侥幸。蚊媒防控无小事,小小积水隐患可能引发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对于未按规定清除积水、导致蚊虫孳生的单位或个人,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逾期拒不整改、引发疫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知法守法。各类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学校等必须严格落实《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消杀制度,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死角”,从源头杜绝蚊虫滋生。

     3.全民共同参与,筑牢健康防线。广大市民应自觉履行个人防控义务,定期清理居家阳台花盆、水桶、储水器具等积水,保持环境通风干燥。

“两热”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携手清积水、灭蚊虫,共同守护健康安全的夏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