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职责,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执法人员共检查了医疗机构23间次,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重点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人员资质、医疗废物管理、处方开具、清洁消毒登记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开展检查,现场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落实,并及时进行回访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新设置的3间诊所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仔细检查其是否按照审定的图纸施工、各科室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院感流程、是否配备常用急救设备和手卫生设施等,对持证医疗机构的人员执业登记、清洁消毒登记、医疗废物管理和分类收集等开展检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活动和依法执业,切实做好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现场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落实,并对其进行回访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下一步,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导的方式,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巡查力度,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促进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强有力、更有效监管行动为群众营造舒心、安全的医疗环境。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