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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学习《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j监督执法工作规范(2026 版)》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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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规范(2026版)》要求,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能力,2026年4月下旬,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鹤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专题学习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学习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规范(2026 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从规范的修订背景与重要意义、整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监督执法要求、新旧规范核心变化等方面入手,重点剖析了针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不同主体,开展预防接种,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六大核心监督领域的具体监督内容与检查方法,同时强调了监督执法工作规范,通过分析新旧规范的核心变化,体会规范的重点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还认真学习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结案报告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要点、注意问题和书写规范等内容,提高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

     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执法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深刻领会新规范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指导性,工作方向更加清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树立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下一步,我中心将以规范为工作遵循,严格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职责,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