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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守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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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为有效防范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江门市冬春季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冬春季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三月截至今,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39人次,对全市商场、超市、酒店、理发店等13家重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以及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卫生检测报告、清洗消毒记录、日常卫生检查及维护台账等档案资料进行逐项核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被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能够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整体卫生状况良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卫生管理松懈、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经营单位及时配齐消毒保洁设施,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和规范开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现场指导其规范落实通风、消毒等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下一步,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扩大检查覆盖面,聚焦重点公共场所关键环节,压紧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全市公共卫生环境安全有序,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