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始,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核心业务,切实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水平与服务质效,近日,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题学习,重点围绕公共场所卫生领域直接面向企业的行政检查事项,系统推进政策学习、业务培训与实践研讨,推动执法规范与服务优化双提升。
学习会上,股室负责人牵头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重点传达“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涉企检查刚性要求,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全链条,明确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检查备案、现场核查、结果反馈等各环节,杜绝“卸责式检查”错误观念。同时,聚焦流程优化,详解“无备案不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工作机制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查中的具体应用,进一步明确要确保监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将持续深化专题学习成果,以党建引领业务提升,把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涉企行政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实践,通过常态化政策学习、动态化执法规范梳理、精准化企业服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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