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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托育机构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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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近日,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和相关镇(街)配合参与,对全市未备案托育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询问的方式,对我市未备案的13间托育机构的经营资质、消防安全、人员资质配备、卫生保健和备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托育机构限期完成整改,并要求托育机构严格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机制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各项备案资料,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本次联合检查共检托育机构13家,(其中2家托育机构正在申请备案中,11家仍未能达到备案相关要求),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对开展托育服务未申请登记备案的11家机构,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30日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所将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托育机构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托育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托育机构卫生安全健康的环境,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