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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监所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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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监测函〔2022〕9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等法律法规,确保及时、准确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市卫生监督所于近日会同鹤山市疾病预防控中心对我市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我市1家疾控机构、3家二级医院。卫监执法人员认真核查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直报系统数据、危重症病例数、重症空床数等数据,详细核对直报系统与国家系统数据是否一致。经检查,我市疫情信息报送工作总体良好,能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明确报送责任人,认真落实相关管理规范要求,基本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报告传染病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我所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行立改。

      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回头看”、再督导,督促各医疗机构确保传染病疫情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