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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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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施行政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鹤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持制定《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鹤山市人社局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3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落实33件“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获评鹤山市2021年最优党建品牌单位称号,收到群众企业送来锦旗牌匾4个。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赋权镇街实施35项公共服务事项,举办2场赋权事项培训会,让群众就近能办事、办成事。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和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实施15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10项“跨城通办”事项,17项进驻“粤省事”,推动人社服务“全程网办”“掌上办”。采集21个人社政务服务网点信息在“高德地图”发布,实现办事网点有名称、有图片、有地址、可定位,群众可一键导航。以社保服务大厅争创广东省“巾帼文明岗”为契机,推出“综合柜员制”社会保险经办模式、社保业务周六预约办、社保助老“e”服务项目,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力稳就业保民生

  面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鹤山市人社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落实3.0版“促进就业九条”,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发放创业补贴1871.01万元,惠及6880人次;广泛宣传推广“乐业五邑贷”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30万元;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发放就业创业补贴959.99万元,惠及重点群体4434人次;聚焦“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农村电商”“乡村工匠”等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工作,逾万人次受惠,发放职能补贴资金1474.851万元。

  四、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资领域制度建设,强化劳动行政执法,着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体制。在江门地区率先以整体方案的形式出台《鹤山市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高标准打造保障“十条”体系。创新推出“护薪众保”项目,以众筹联保的资金存储方式为施工企业、农民工筑起一张安全网,补充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关口前移,在鹤山工业城设立市仲裁院派出庭。全市开展打造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其中雅瑶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被认定为江门市首批金牌调解组织。推广应用粤省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程序”,实现指尖上的调解仲裁服务,群众依法维权越来越省事。目前线上受理案件780宗,已结619宗,结案率79.36%。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聚焦行政执法难点和堵点问题,强化主动监督意识,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对7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力保障我市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依法执法和公正执法。二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常规性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今年,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件;参与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8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46件。三是开展案件评查,助推案件质量提升。全年共开展2次案件自查,并接受上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类型案件的评查。被抽查的案件均能达到优秀案件,其中仲裁案件获江门市区第一名。

  六、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同落实,按照守阵地、拓渠道、创品牌的思路纵深推进人社普法工作。一是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善用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学习平台,开设“社保讲堂”,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保障企业用工八项补贴”和“人才新政”宣讲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专员参加劳动合同法实务培训、人才专员定期到各镇街普法等形式,广泛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将就业政策、人才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等宣传到位。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推出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活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人社日课”,以案例、卡通漫画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实施青年仲裁员进企业普法活动,帮助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推出“护薪孖宝”卡通人物宣传形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护薪形象深入民心,为根治欠薪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年来,鹤山市人社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法规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险、新业态用工监管等政策法规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法治宣传效果仍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力度有待加大。三是个别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意识仍有所欠缺。

  七、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鹤山市人社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开创鹤山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并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二)健全法治实施体系。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移送力度。

  (三)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大格局。创建机关、镇街、园区、行业、企业等五个全域金牌调解组织,积极推进中欧合作区园区调解组织的建设。构建视频在线互通系统,加强各镇街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的实时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建立法律咨询、援助服务窗口,便于当事人就近进行法律咨询、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等事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造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同时,以案件评查标准以及“两平台”系统,规范办案流程和办案标准,使办理的案件进一步规范化,符合执法案件各项要求。

  (五)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护薪孖宝”宣传形象,通过现场走访、设摊推广和人社课堂等形式,针对不同的时间不同群体,开展线上线下同向发力的宣传活动,促进我市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