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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矿业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区域范围。
经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准,于2026年8月7日颁发了“鹤山市绿环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延续的采矿许可证。现将该矿业权开采区域范围予以公告。
附件:2026年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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