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我局应当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工作。近年来我市相继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现在我局正在开展最新一批历史建筑的梳理工作,目前已整理形成初稿(请见附件)。
一、为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现将《鹤山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草案公示稿)》予以公示,以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为广泛搜集线索、拓宽普查渠道,现继续同步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突出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特征、科学文化价值或其他价值特色的历史建筑线索。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或有历史建筑线索提供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我局。详情可登录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zrzyj/ywgk/ghgk/
欢迎各单位及市民朋友踊跃提供历史建筑线索,感谢你们的支持与参与!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人:彭先生
邮编:529700
国土空间规划股电话:0750-888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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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历史建筑线索征集(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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