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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委员候选人公开推荐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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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成立县(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拟组建成立鹤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开展专家和公众委员候选人公开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荐资格条件

  (一)委员候选人应当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关心热爱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认同和遵守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各项规则。

  (二)专家委员原则上需从事国土空间规划或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以及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鹤山市的情况。

  (三)公众委员需熟悉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情况或具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优先。

  (四)市规委会中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原则上涵盖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建筑、园林景观、市政、交通、测绘、生态、环保、水利、文旅、体育、消防、乡村振兴等领域。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如有推荐人选的,请于2023年6月14日前,填写《鹤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委员推选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市规委会办公室。

  三、推选日期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表可于鹤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zrzyj/qt/ghgk/)下载,或亲临市规委会办公室索取。

  (二)市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3楼

  联系人:李典晏,0750-8881720

  (三)本次市规委会专家和公众委员候选人公开推荐工作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单位需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附件:鹤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委员推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