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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9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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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1.案件概况。2019年,我市共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宗,同比2018年(2018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宗)下降37%。经审查,立案受理案件16宗,同比2018年(2018全年受理案件23宗)下降30%,受案率为94.11%;不予受理1宗;已审结15宗,未审结1宗。

  2.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结情况。2019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5宗,审结率为93.75%。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7宗,占46.66%,申请人撤回申请7宗,占46.66%,驳回1宗,占6.66%。

  3.行政复议申请涉及行政管理类别情况。2019年我市数量排前五位行政复议案件与2018年比较情况如下表:

  2019年我市数量排前五位行政复议案件与2018年比较汇总表

  排序

  类别

  2019年

  2018年

  案件量

  (宗)

  占比

  (%)

  案件量

  (宗)

  占比

  (%)

  1

  公安类

  15

  88.23

  11

  40.7

  2

  环保类

  1

  5.88

  0

  0

  3

  劳动和社会保障类

  0

  0

  6

  22.2

  4

  城乡规划类

  0

  0

  7

  25.9

  5

  市场监管类

  1

  5.88

  0

  0

  6

  其他类

  0

  0

  3

  0.11


  全年行政复议总数

  17


  27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1.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概况。2019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9宗(不含上期结转)。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的案件34宗,占87.2%,与上年度87.27%基本持平;共同应诉(包括原行政行为作出机关和复议机关)的案件5宗,占12.8%。应诉机关级别包括镇(街)政府的案件12宗,占30.7%;市政府及其部门的案件27宗,占69.2%。

  2.行政应诉案件审理结果。2019年,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在应诉审结的28宗一审案件中,驳回诉讼请求的为16宗(其中市直行政机关12宗,镇(街)政府4宗),占57.1 %;确认行政机关违法1宗,占 3.5%;撤销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宗,占10.7%;驳回赔偿请求1宗,占3.5 %;一审裁定撤诉、不予受理合共7宗,占25%。

  3.行政应诉涉及行政管理类别情况。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39宗一审案件中,案件类型以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土地,农业等案件为主。其中,公安类5宗,占12.8%;劳动和社会保障类8宗,占20.5%;民政类7宗,占17.9%;土地类11宗,占28.2%;环保类2宗,占5.1%;林业类4宗,占10.2%;城乡规划类1宗,占2.6%;食品药品类1宗,占2.6%。案件类型呈多样化趋势。

  2019年我市数量排前五位行政诉讼案件与2018年比较汇总表

  排序

  类别

  2019年

  2018年

  案件量

  (宗)

  占比

  (%)

  案件量

  (宗)

  占比

  (%)

  1

  劳动和社会保障类

  8

  20.5

  6

  10.9

  2

  民政类

  7

  17.9

  1

  1.8

  3

  土地类

  11

  28.2

  7

  12.7

  4

  水利类

  0

  0

  3

  5.5

  5

  城乡规划类

  1

  2.6

  7

  12.7

  6

  其他类

  12

  30.8

  31

  56.4


  全年行政诉讼总数

  39


  55


  二、主要特点

  1.通过分析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可以发现,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比2018年明显下降,反映我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实效,人民群众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认可度有较大提高。而在新收到的17宗行政复议申请中,公安类占15件,占比明显,比2018年增多了36.36%。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车辆乱停乱放的行政处罚,说明我市还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加强调研,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多渠道多措施解决停车难问题。

  2.通过分析我市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可以发现,2019年与上年度相比,占比明显下降的有水利类和城乡规划类,并且案件总量下降29%,说明我市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占比上升的有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数量上由6件升为8件。占比明显上升的有民政类,主要案件类型是农村户口分红纠纷,主要原因是农村治理中法治化不完善,而普通村民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加强,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占比明显上升的还有土地类,主要案件类型是农村拆迁纠纷,主要原因是我市今年大力开展“三清三拆”农村宜居环境治理工程,部分被拆迁户不满政府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基本上都是败诉结案。说明我市“三清三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给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