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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参加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宣贯暨诚信经营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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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9日,鹤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6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维修单位参加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宣贯暨诚信经营约谈会。

  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宣贯会在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举办,鹤山市分会场设在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会议邀请了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专家介绍标准制定背景,解读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和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产品标准等具体技术内容。会议强调,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企业要认真研究学习相关标准,严格按标生产、按标销售,加强自律管理,及时反馈标准实施意见建议。

  会上,鹤山市市场监管局传达《江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调商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要求商家合法合规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建立进销货等台账,不得非法改装限速装置、蓄电池等,不得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组织商家签订《关于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行政告知》,保障商家和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