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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日课】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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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人社部开展了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

评聘特级技师的

试点范围和条件有哪些?

带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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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立特级技师,有利于推动拔尖领军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劳动者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对健全完善我国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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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

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

01有政策规定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都提出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去年,人社部印发文件再次强调,企业可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

02有实践基础

  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有设立特级技师的做法和经验。如山东提出,在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中国航天科技、中国航天科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拥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企业,结合实际,将本企业技能岗位划分为若干等级,并与薪酬待遇等挂钩,建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平行的职业发展晋升通道。

03有历史经验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将传统的技术等级制度改造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级制。为提高技术工人技能水平,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开展,我国在现有五级制度的基础上,增设特级技师技术职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评聘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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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级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应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人社部制定出台了

《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

试点企业范围

  明确试点企业范围为经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其中备案的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由中央企业统筹确定。

试点职业(工种)范围

  明确试点职业(工种)范围,由企业选择与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类等职业(工种)先行试点

特级技师岗位条件要求

  明确特级技师岗位条件要求,特别是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中央企业及以上技能大师类称号者等人员在参评特级技师时予以优先考虑。

  下一步,人社部将积极推进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并适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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