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天干物燥,森林火灾的风险增加,一起来了解近期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3月18日15时30分许,肇庆市端州区羚山发生山火,明火于当晚20时扑灭,过火面积约20亩,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马某楚(男,47岁)、陈某兴(男,40岁)2人有在起火中心点附近抽烟及将烟头丢在身边枯叶处等行为。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将2人刑事拘留。
3月16日下午,汕头潮阳区谷饶镇乌窖村谷石山发生一起山林火情。经查,这起火灾系一名醉酒男子吸烟后随意丢弃烟蒂引发。目前,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月20日,汕头潮阳区和平镇练北社区发生一起山林火情,经查系村民上山除草时随意丢弃烟蒂引燃杂草所致。目前,涉事人员已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月20日,汕尾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发生一起火情,经核查,系一村民陈某年燃烛祭祀引发火情。因行为严重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现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月21日,汕尾陆河县南万镇陈某违反《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号)》,上山扫墓时使用明火燃烧纸钱。目前,陈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纸刑事拘留决定书是生态红线不容触碰的最强警示。
2026年1月1日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开始施行,切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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