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债券
截至2025年末,鹤山市一般债券余额为21.49亿元,发行利率在1.72%至3.99%之间,期限有5年、7年、10年、15年,一般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公立医院等重点领域建设。
一般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2025年没有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025年到期一般债券为2.29亿元,已按时偿还到期本金,没有发生逾期情况。
二、专项债券
截至2025年末,鹤山市专项债券余额为139.52亿元,发行利率1.64%至3.45%,期限有7年、10年、15年、20年、30年。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主要投向土地储备、公路建设、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
专项债券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2025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1.43亿元,2025年无到期专项债券。
债券存续期内,未发生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和重大事项。
附件:鹤山市2024-2025年末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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