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40070853189/2026-00037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1-28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划拨编号440784-2019-800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鹤府复〔2026〕13号
2026-02-02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划拨编号440784-2019-800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2-02  浏览次数:-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收回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编号440784-2019-8006)使用权的请示》(鹤自然资〔2026〕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偿收回位于鹤山市共和镇创强路,划拨决定书编号:440784-2019-8006,面积52461平方米,权利人为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途为公路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请你局与鹤山工业城管委会衔接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