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40070853189/2024-00281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30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单元圩镇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鹤府复〔2024〕193号
2024-12-30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单元圩镇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单元圩镇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鹤自然资〔2024〕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龙口镇兴龙单元圩镇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2024年10月31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局认真细化落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