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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40070853189/2024-00092 分类:
发布机构: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27
名称: 关于2023年鹤山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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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鹤山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次数:-

       2023年,鹤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锚定“落实百千万、建好主平台、争创百强县”目标,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拔头筹、争上游,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良好。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鹤山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共292项,已完成或基本按进度完成277项,未按进度完成15项,完成率94.86%。其中:

       一、重点指标类任务7项,基本按进度完成6项,未按进度完成1项。

       二、重点项目类任务83项,已完成或基本按进度完成75项,未按进度完成8项。

       三、重点工作类任务193项,已完成或基本按进度完成187项,未按进度完成6项。

       四、民生实事类任务10项,已完成或基本按进度完成10项。

       未按进度完成的15项工作任务分别为:(1)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2)华侨城古劳水乡大型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3)中欧雅瑶新兴产业园区(北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4)中为先进封装技术(鹤山)有限公司半导体封装材料和半导体系统级封装(SiP)模组一期项目。(5)宅梧镇源林生态乐园项目。(6)鹤山市利昌盛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7)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8)鹤山市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9)鹤山(双合)万洋众创城一期项目。(10)加快珠肇高铁、南沙疏港铁路及站点建设,推动广佛江珠城际铁路早日动工。(11)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上升5%。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51亿元。(12)建设鹤海、渤海大宗商品交易平台。(13)落实“拿地即动工”常态化,确保2023年新招引项目的挂网率达70%、交地率达70%、动工率达50%、入库率达20%。(14)力争供应工业用地4000亩。(15)推进LNG应急储备站等重大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