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鹤山市
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的第六批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3处),现予公布。
各镇(街)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六批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附件
第六批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的第六批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3处),现予公布。
各镇(街)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六批鹤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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