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
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1号)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鹤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听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