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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的子女,想为父母缴纳社会资助,要怎么办理?

  • 发布机构: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7-07 0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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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子女可以作为资助人,父母作为受资助人,订立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议,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提交资助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知将资助款项划入指定社保基金专户,也可以提供银行卡(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扣缴。 缴交的资助款项将直接记入被受资助人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积累越高,对应城乡居保养老金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