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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钢铁制品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

  • 发布机构: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2026-02-06 16: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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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涉及300个海关编码产品(详见链接:https://www.kdocs.cn/l/cmUXQjwGahug),只有归类在附件目录的商品才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不归类在附件目录的商品无需办理出口许可证。具体包括:

  (1)初级原料:非合金生铁、合金生铁、镜铁、再生钢铁原料、不锈钢废碎料等;

  (2)钢材品类:热轧卷板、冷轧板材、型钢、条杆、钢丝等;

  (3)钢管及附件:石油天然气用管道管、钻管、套管、锅炉管、地质钻管等;

  (4)低附加值产品:钢坯、普碳热轧卷/板、螺纹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