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长者助手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 关怀版>>防疫政策
防疫政策 返回首页

通告!海南、新疆、西藏来(返)鹤人员需提前报备!

  • 发布机构: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 发布日期:2022-08-16 17:17:02
  • [打印]
  • [ 字体: ]

  当前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我市面临巨大输入风险和防控压力。为此,鹤山市疾控中心提醒:海南、新疆、西藏来返鹤人员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入粤申报”模块提前进行申报,积极配合镇(街)或村(居)健康管理措施。

  加强人员排查

  各村(社区)、各厂企、各单位要立即排查海南、新疆、西藏旅居史的来(返)鹤人员,按照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强化健康监测

  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