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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温馨提示

  • 发布机构: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6-12 2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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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综合研判,江门市调整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所有外省来(返)江人员,抵江前须主动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建议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备,落实“3天2检”( 至少间隔24小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江者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 )。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避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2、广东省内来(返)江人员,或外省来(返)江人员在省内连续旅居超过7天,不再要求落实“3天2检”。上述人员入住江门市酒店等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卡的基础上,不再要求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从“两站一场一港口”来(返)江人员,仍须完成落地核酸检测。

  4、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江人员,继续分级分类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参照广东省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可关注“健康广东”微信公众号查询)。

  5、对上海市中风险地区所在镇街及近7天有报告新增本土个案的镇街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上海市其他区域来(返)江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三次核酸检测(第1、 4、7天开展核酸检测)。

  6、请广大市民增强防护意识,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落实“1米线、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要求,发现身体异常及时报告、就近诊疗。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本相关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0日